买卖合约:买方与卖方的最佳实务守则

「这是一个最好的年代,也是一个最坏的年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也是一个愚昧的年代;这是一个信仰的新纪元,也是怀疑的新纪元;这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这是一个希望的春天,也是一个绝望的冬天;我们无所不有,我们也一无所有;我们走向天堂之路,我们也通往地狱之门。」

狄更斯的著名小说《双城记》虽写于150年前,但却如此准确地描述了今天许多公司在遇到交易失败、催收不成、商品遭退货或非自愿诉讼缠身时,公司领导人在这些状况下的心声。特别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每一笔生意都很重要。

每一家公司在某些时候,都可能会是商品或服务的买方或卖方。因此协商并签署清楚、公平的买卖合约,会是最能有效保护公司声誉、利润、市场及客户关系的方式。市场是「最佳实务」的良师,如果能够从他人所犯的错误中学习,您将可以从中「获益」且「获利」良多。

预备一个好的买卖合约最能实践古谚:「预防胜于治疗」的道理。将时间和专业投资在一个好的买卖合约上,可以使这个合约成为最能帮助您获利的武器,避免负债、未来的贸易纠纷、待收的应收帐款、公众形象及名声受损、违约告诉、或品管不良等问题。上述的这些问题都可以透过事前的预防而轻松地避免。

不论是作为一个买方还是卖方,都可以运用基本的常识来保护您的事业。主要原则如下:

  1. 确认买卖合约的所有重大条约都陈述明确,没有任何空间做不同的解释。
  2. 确认买卖合约明确约定所有当事人的责任归属,没有任何空间做不同的解释。
  3. 确认买卖合约明确反应所有当事人所了解的事实,没有任何空间做不同的解释。
  4. 确认所有付款事项、商品法定所有权及交货约定均为合理且陈述明确。
  5. 确认买卖合约的内容对所有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都具强制执行力,并能提供真正有效的纠纷处理机制。
  6. 建立务实的沟通及解决机制,尽量在进入耗时又伤财的诉讼/仲裁程序之前,就把问题解决。

以下我们所介绍的几种「最佳实务」,是每一家公司都应该要有的基本合约模板,有了这些基本合约,可以再针对特殊需求加以「量身订做」。下述原则可以成为您的导航器,帮助您在这个日渐复杂且高度竞争的贸易、投资、和商务环境中往正确的方向前进。

1. 在开始谈判之前,先签署一份保密合约

在进入谈判之前先签署一份保密合约,以防止对方不法利用您的商业机密和/或机密信息(例如:销售、设计或客户信息等)。

2. 由公司法定代理人签署合约

买卖合约的签约人应要求由公司设立文件中所载的法定代理人担任。若签约人非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则另一方可能宣称不受合约约束并拒绝遵守部分或全部的条款。

3. 讨论需求量预测

需求量预测通常会载于合约中,但除非明确约定否则不具约束力。确认需求量预测的约束力仅限短期的预测,并明确保留未来具更改预测的权利。

4. 决定订单是否得取消、改期或变更

按常规而言,除非明确约订,否则订单具约束力且不得任意变更或取消。为让双方预留弹性及公平性,应针对订单的取消、改期或变更,约定明确的限制(日期和数量)。

5. 明确约定付款条约及延迟付款的罚则

合约应明确约定付款条约;例如:比较好的付款期限应为「出货后十天内」,而非「收到货物后」。合约应清楚约定款项总额以及若有延迟付款的情形时,每日/周/月计算的罚款和/或利息。至于其它的罚款,应事先约定一笔固定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