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EB-5 投資移民方案
移民美國最常見的方式, 就是透過(i)依親或(ii)工作的方式申請。但由於申請人數過多, 依親申請者通常要等待多年才能拿到美國移民簽證。而赴美國工作的人通常拿到的 “非移民” 簽證, 一般不允許本人, 配偶或子女轉換身分, 成為美國永久居民或歸化 成為美國公民。
對於在美國缺乏近親或工作機會但想移民美國的人, 最近美國政府施行了新的聯邦法規: EB-5 投資移民方案。此方案相當簡單: 在美國政府特別指定之地區或獲准的投資方案中投資50 萬美元的申請人, 可以為自己, 配偶及21 歲以下未婚子女拿到 “有條件式” 的居留權 (也就是“綠卡”)。該法規允許投資人以聯手進行共同的投資, 互相成為有限合夥人。而只要該投資繼續運作並創造工作機會長達兩年以上, 該投資人及其家屬就取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而從入境美國日期開始算起, 居住美國五年後, 投資移民者得以申請歸化成為美國公民。
過去EB-5 投資移民方案, 由於曾有大批申請人仍在等待其永久居留權條件之解除而不受移民者之歡迎。但美國國會很快的解決了這些問題, 而EB-5 方案現在已變快又容易。申請成功之關鍵就是, 在進行任何投資之前, 先獲取專業協助與指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