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新标准(CRS标准)的签约国之一,中国政府将从96个国家的政府和银行处自动获得中国公民的财务、存款、证券和银行业务信息。

中国在过去三十年间坚持执行对外开放政策,其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不断增长且日趋全球化。如今,中国民营经济总量已占到中国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而众多中国家庭和拥有高额净资产的个人亦受益于国外非常自由的金融和经济环境。关于从事全球性投资的中国投资者的境外经营活动的媒体报道屡见不鲜且越来越多。中国在全球的投资或通过各类公司架构,或以单个家庭财富为导向。据称,虽然中国税法规定中国家庭和投资者须就其全球收入申报纳税,但很多持有境外账户和资产的中国家庭和投资者并未向中国税务部门报告境外收入或就境外收入按照中国的规定纳税。目前尚无针对此类不合规做法的处罚机制,但这种情况将于2016年1月1日终结。很多持有境外资产的中国家庭还未察觉正在发生的辐射全球的国际银行、金融和税收变化。

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

迄今为止,已有96个国家同意执行经合组织的共同申报准则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下称“CRS”)标准,以自动交换涉税信息。这些国家均同意自动收集持有该国账户的人员的财务信息并共享给CRS标准的其他签约国政府。中国政府已签约加入CRS标准,因此中国政府将从CRS标准其他签约国的政府和银行处(包括96个国家和地区,例如英国海外领土、香港、美国和新加坡)自动获得中国公民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财务、存款、证券和银行业务信息。

据预期,全球多数国家都将加入CRS,可能的例外包括朝鲜及少数几个经济总量小且以国内市场为主的国家。中国承诺将于2018年实施信息自动交换,并且可追溯至2016年1月1日。不止中国,多数其他国家及符合经合组织相关要求的主要国家也准备于2016年至2018年间实施CRS。

截至目前,已有50多个国家签署了要求自动交换信息的多边协议——《多边主管当局协定》。该协定有望成为执行CRS的全球性机制,将对现行的各个国家间双边信息共享协议起到补充作用。

侵犯个人隐私的新全球CRS规范

CRS新标准可谓对现行私人理财机制的最大挑战。很多富有家庭出于财务和人身安全的考虑将资产放置在母国之外,而账户信息的自动交换将使这些家庭的财富和安全面临风险。

经合组织声称,CRS标准下再无逃避之所。该组织试图让人们相信,只有犯罪分子才需要隐私。这种错误的逻辑在历史上被独裁、干预型的政府所采用。事实上,隐私权在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12条中被定为一项基本人权,而且几乎在所有法律体系中都受到保护。

CRS标准未实施时,很多旧世界的国家和地区被作为私人财富和房产规划的目的地,但CRS实施后,这些国家和地区不再是保护隐私的安全港。例如,英国(包括英国海外领土)和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已开始实施受托人登记且强制披露资产所有人和受益人,而这些信息在过去属于受保护的隐私范畴。这也意味着,在CRS标准下,信托、双重信托以及通过控股公司进行信托这些过去主要的理财手段,将无法继续提供重要的隐私保护。

面临的挑战

既遵守CRS新标准,又保护合法家庭投资集团的隐私,这是每个投资者和家族集团希望在未来几年实现的平衡状态。拥有海外存款的中国投资者和家庭应了解这一新的全球性法律变化,并开始着手研究最佳的合规方法;重视隐私的投资家庭则应根据变化着的环境检视和调整他们的投资结构。